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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社开办子刊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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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有符合宪法规定的、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服务的宗旨;

    二、有确定的并与主办单位、主管机关的工作业务一致的专业分工范围和编辑方针;

    四、有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符合专业要求、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总编辑和一定数量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专职编辑、记者组成的编辑部;

    五、有与所办报纸规模相适应的创办资金、办公场所、出版与印刷条件和维持正常出版所需的正当可靠的资金来源;

    2023-12-25 03:4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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