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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燃放烟花爆竹最新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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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芜湖市市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或燃放烟花爆竹。

    二、全市范围内下列地点及其周边 100 米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车站、码头以及泊港的船只;

    (三)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

    (五)输变电设施;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院;

    (七)军事设施;

    2023-12-28 18:47:44
  •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镜湖区,弋江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

    无为市,鸠江区,湾沚区,繁昌区,南陵县,皖江江北产业集中区域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区域由各县区人民政府或者管委会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2023-12-28 18:4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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