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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陵中学录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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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 夷陵中学、宜昌市一中“阳光班”,葛洲坝中学“励志班”。

    招生条件为品学兼优,家庭经济状况较困难的2021年初中毕业考生。父母双方中只要有一人为国家公职人员或者私营企业主的考生不得纳入招生范畴。夷陵中学、宜昌市一中“阳光班”原则上在县市(含夷陵区)招生不超过 30人。

    (二) 夷陵中学“飞苗班”、市一中“内尔班”。招生条件为2021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在县市(含夷陵区)招生不超过 20人,根据学生意愿,按照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保持班级相对稳定,具体招生简章由学校制定。

    2024-01-01 20:17:17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在学业统一考试等级值相同的情况下可被优先录取:

    (1)烈士子女及兄弟姐妹;

    (2)获国家科技创新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3)参加并通过了我校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的考生。

    2024-01-01 20: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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